他说我爱你?我脱口而出。电影里不是生离死别前都是这样放,对爱的人说出我爱你。
林茉说不是,那天晚上林之江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林茉,没事的,闭上眼睛,睡一觉就没事了。
是的,睡一觉就没事了,可是睡着睡着,最后林茉醒来了,他却再也没醒来。
那天的混乱、嘈杂、尖叫和哭声,林茉全都没有听见,那短短的十几分钟,林茉只听到了林之江一直在跟自己讲话。
林茉,没事的。
林茉,不要怕,我在呢。
林茉,我们怎么这么运气这都碰上了,等会儿去买彩票吧肯定中五百万。
林茉,新年快乐。
林茉……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他说,林茉,闭上眼睛,睡一觉就没事了。
他紧紧抱着自己,温暖而安心,好像那年去爬山露宿山顶帐篷,穿的少了,只有一个睡袋,林茉缩睡袋里,林之江隔着睡袋抱着她。
林茉,闭上眼睛,睡着了就不冷了。他说。
林茉听话闭上眼睛,真的不冷了呢,不是因为睡着了,而是因为在他怀里。
那天林茉真的觉得要死了,可是因为他,忽然觉得死了也挺好的,因为和他在一起。
可林之江没让林茉死。
他这个宁愿自己每餐只吃一个菜省下钱给林茉买烤串,宁愿自己挨冻让林茉睡睡袋里,宁愿熬到凌晨两点也要亲手给蜡烛刻字的男人,怎么会让林茉受一点伤害。
你说他是不是神经病,那个时候,还居然对我说新年快乐。电话里传出林茉的苦笑。
不只是新年快乐,而是以后每天都要快乐,是吧,林之江。我想。
我盯着手机上被刷了屏的沉重新闻,睡意全无,忽然在想那些阴阳两隔的人们对对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
也许根本来不及说我爱你,而是不要怕,没事的,有我在……
从林茉又愿意坐到烤肉店和我撸串开始,我就一直是坐她对面的位置,因为她旁边的位置,是林之江的。
再之后林茉开始新的恋情,而无一例外是男生谈论到结婚未来这种话题的时候掰了,差不多都是林茉跑了把男的甩了。
大家都知道原因,是因为林茉一直没有忘记,根本忘不掉,根本不想忘掉。
你说他可真是不负责任,求了婚没多久人就不见了。林茉说。
他这是撩妹满分啊,好让你一辈子忘不掉他,就嫁不了别人了啊。我开玩笑说。
是啊,林之江真是够混蛋,连句再见也没有,连个告别也来不及。林茉仰头灌下了一大罐啤酒。
我也仰头灌下了一大杯热果汁,所以这个傻傻的林茉,还以林太太的身份自居,还在等一个永远也无法到来的告别。
他们刚在一起的时候,林之江问过林茉。
你想要的恋爱是什么样子?
我想想……哦,我想要的恋爱是不分手的恋爱。
好,我们不分手。
是啊,没有告别,就不算分手,所以林茉一直还是林太太,被带上了婚戒的林太太。
虽然戒指很小还是银的,却重到让人摘不下来。
林茉喝高了,满脸通红,说你猜五年前的今天他求婚的时候说了什么。
我顿时来了兴趣,问,他说林茉我爱你,嫁给我吧,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
林茉摇头,不要这么俗好么?
难道他说,林茉我有条祖传的染色体想送给你,你愿意收下么?我继续猜。
林茉嘴角抽了一下,说阿南你能不能别这么?
林茉脸颊通红,居然像害羞一样,欲言又止。
她喝了一口冰啤酒慢慢开口,他说的是,林茉,你比我生命更重要,就算哪天我不在你身边了,你也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放心,我会一直在,因为我存在你的存在。
我靠这才是话适合求婚的时候说么?真矫情肉麻俗气无语。我给了她旁边的位置一个大白眼。
林茉叹了口气,说,所以我总觉得,他没有离开,一直在我旁边。
他走后我没有哭,还在笑,你们都怕我傻了,其实是因为我觉得他一直在看着我,因为他说过看我哭比自己哭还难受,我不想让他那么难受。
他说最喜欢看我笑,所以我就一直笑,这样他会不会就舍不得走了,是不是就会留在我身边。
下半年我就找了个男朋友,因为我想啊,会不会这样他一吃醋就能现形了呢?我就想再看看他。林茉一口气说了一大串话。
没见过真鬼也看过鬼片吧,还是别看了,鬼现形都七窍流血血肉模糊的比贞子还恐怖,怕你吓尿,我说。
不怕,他变什么样子我都不怕,因为我知道他根本不会吓着我……真吓死了最好,和他一起做鬼去。林茉笑笑,一副胆子很大的样子。
其实林茉胆子特小,从小最怕鬼,二十多了还一个人不敢走黑的地方,生怕一个不小心看见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夜自习去个厕所也要拉上我,林之江就说,没事,你要这么想,哪个孤魂野鬼要敢把姑奶奶我吓死了,我就变成厉鬼和他决一死战,反正都是鬼了,ho怕ho啊。
林茉被逗笑了,从那之后夜自习再也没叫过我一起去上厕所。
从那之后,走到黑的地方,林之江都会牵起林茉的手,带着她穿越黑暗。
你有没有遇见过这样一个人,他牵着你的时候,明明四周一片黑暗,你也觉得很安心,好像光明就在眼前。
回忆完,桌子上已经一片狼藉,林茉也醉倒了。我拿起她的手机,一看几十条未接来电和未读短信,同一个号码。
再这样下去我真成拐跑人老婆的人贩了。我迅速给那号码拨过去,一个焦急的男声接起,第一句话是说,你在哪?我来接你。
报了地方,我加了一句,记得带钱包,额,我俩都没带钱。
林茉这丫叫我出来吃结果自己啊包也没带,敢情从民政局厕所里直接裸奔了。
十分钟后,准新郎火速出现,还真跟照片里一样帅,我心想好啊你个林茉居然泡了个这么帅的男人都不跟我说声,良心被狗吃了么?难道是怕我敲诈你老公烤串?我是那么贪吃的人么?
准新郎很感激地对我说了声谢谢,然后把钱包递给我,急切地去看林茉了,我去结账时候偷偷跟老板说了句再烤二十串打包带走,对,我就是那么贪吃。
她逃婚,你不生气?把林茉搬上车的时候我问准新郎。
她哪里是逃婚啊,怪我,是我日子没挑好。准新郎笑笑。
你知道今天是……我表示震惊,这五年来林茉虽然交了不少男朋友,也甩了不少男朋友,其实我知道她都没和他们讲过林之江,你说也是,哪个男的要知道自己女朋友还一直想着前男友,会不发飙?所以林茉总赶在他们发飙前甩了他们。
知道。准新郎说。
今天的她是五年前的她,她在过去。准新郎低下头,给林茉擦去嘴角的酒渍,然后温柔地把她横躺着在车子里放好。
林茉之前也同意今天去啊,怎么到地就跑了?我一副我是无辜的没拐你媳妇的样子问道。
她同意今天去和我领证,是想看看自己到底能不能放下,其实还是放不下。
其实,我没要求她放下,没事的,真的。准新郎说这几句话一直低着头,给林茉脑袋下垫上软垫,又给她盖上自己的外套。
我看着小车缓缓驶远。
然后我立马包了个流量包,打开微信看见了一份请帖。
上面的新郎新娘笑的很灿烂。
我叹了口气,仰头看天,林之江,你怎么看?我看那男的不错。
至少是个能让林茉敞开心扉说前男友不发飙、还纵容她过前男友求婚纪念日的男人。
最后林茉还是嫁人了,结婚照都拍了,酒店都定了,请帖都发了,谁真的逃婚啊,生活又不是电视剧,谁这么潇洒能甩下爹妈老脸和这么多银子跑了。
从民政局跑掉的那天,是五年前林之江求婚的日子。
五年前的那天,林茉答应了林之江的求婚。
所以那天,林茉是林太太。
见过结婚纪念日的,还真没见过求婚纪念日的,那天我回到家吃着打包回来的烤串心想,果然要现烤现吃,捂过了就不好吃了。
好像感情也一样,当时的最好,过去久了的,只能拿来怀念了。
林茉后来告诉我,说婚礼那天看见林之江了,在化妆间小憩不知怎么就睡过去了,感觉有人给自己披上了衣服。抬头就看见了林之江。
她说最奇怪的是林之江穿着新郎西装,口袋上还插着一朵花。
她开口第一句话是,林之江,你怎么才来?
林之江笑笑,说对不起我迟到了。
她接着问,你去哪了?
林之江说,我在找你啊。
现在找到我了,你不走了吧?
不走了,一辈子都不走了。
林之江,你欠我一句话。林茉红了脸,快奔三的人了,脸红起来还是和小姑娘一样,楚楚动人。
林之江微笑着,握住了她的手。
林茉,好久不见。
林茉说然后她就醒了,真醒了,睁开眼睛看见自己真握着一个人,一样的新郎衣服,连口袋上插着的那朵花都一模一样。
我靠,林之江借尸还魂了?我跳了起来。
。林茉骂了我一句,笑了。
哪里有林之江,明明就是真正的新郎。
把婚礼大小事情全部安排好的男人,怕她饿一定要亲自来送吃的,看她睡着了,给她披上了一件衣服,知道她睡迷糊了把他当成了别人,没说破,还装成了那个人。
知道她一直在等一个人,一直在等一个告别。
林之江欠她那句话,不是我爱你,不是再见,而是好久不见。
因为这么多年一直在告诉自己,他没离开,总有一天还会出现,说一句,好久不见。
有时候重逢是另一种告别,像五年前的林茉和林之江。
有时候告别是另一种重逢,像五年后的林茉和准新郎。
你说忘记一个人需要多久?一个月?一年?还是一辈子?
林茉说,他说不需要她忘记,因为这是她的过去,她人生的一部分,不应该忘记。
你不介意我心里还想着别人?林茉问他。
他说,不介意,我还很感激他,谢谢他保护了你,还给了我个机会让我照顾你。
这个他,是准新郎,那个真正穿着新郎西装的男人。
林茉说到他名字的时候笑了起来。
我看着她的笑,虽然她还是没脸红,但是笑容很幸福,发自内心的那种。
这样不就够了。
我抬头看天,想,林之江,你看到了吧?你太太现在很幸福呢。
突然想起来那年去看《泰坦尼克号》电影3d版,虽然之前就看了两遍,顶多觉得画面好唯美杰克这么帅死了真可怜,而这一遍,居然哭得稀里哗啦,用光了一包两百抽的纸巾。特别是杰克自己泡在冰冷的海水里冻得快说不出话还一直鼓励露丝不要睡着的时候,特别是杰克对露丝说,你一定会脱险的,你要活下去,生很多孩子,看着他们长大,你会安享晚年,安息在温暖的床上,而不是今晚在这里,不是像这样的死去的时候……
看着电影我突然想到林之江,想到林茉,想到他们的事,怎么会这么像呢?
看着电影里的露丝后来生活精彩,儿孙满堂,我忽然就明白了林茉,之前真还不理解了,怎么能未婚夫尸骨未寒就勾搭其他男人去了,真是个没良心的小。
然后我知道了。
有些人,不是清明节才想起去怀念,而是觉得他一直在身边,即使看不见,也知道他一直在说,要活着的你,带着他那份,用力活得更精彩。
这一次的林茉,无名指上的银戒指变成了一枚大钻戒,亮瞎了我的狗眼。我想那枚银戒指,应该被林茉好好收了起来,放在了一个独一无二的抽屉里,一个上面写着林之江名字的抽屉里。
总有一个人,是可以想念一辈子的,原谅我无法忘记。
因为那个人,带给了我无法忘记的记忆,教会了我爱,教会了我成长,教会了我更好地生活。
所以,允许我生命中有一天,我是别人的女朋友,别人的太太,允许那天的我活在过去的记忆里。
然后这样,我可以更好地珍惜现在,珍惜你,珍惜我们的将来。
谢谢你,爱我的一切,包括过去,所以我愿意,把我的将来交给你。
我想这就是林茉最后还是嫁了人的原因吧。
一个人一生也许不止爱一个人,等获得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之后,就会明白曾经的伤痛其实是种财富,它让我们学会了更好地去把握和珍惜爱你的人。
然后有一天,我们再遇见的时候,可以坦然说出那句话,嗨,好久不见。
林茉结婚那天,台上的新人交换完戒指,我侧过头,沉下脸,对着旁边的空位置说,林之江,你现在放心了吧,还不赶紧去投胎,赶紧钻林茉肚子里去!
其实我没告诉林茉,我还真有鬼眼。
我旁边的林之江,其实没发福,还是那么瘦那么帅,一脸笑容天真无邪。
是啊,想念的人,永远不会变成电影里血盆大口长发獠牙的鬼样子,变鬼了他也是记忆里那个美好的样子。
就算看不到,你也觉得他就在身边。
林之江听完倏地一下没了鬼影,我犯难,丫的,跑的还真快,下次我该用什么借口到林茉那坑烤串呢?总不能再用看见林之江了这鬼话了吧……
不过我想,这话今后再也不需要说了,我还是去坑准新郎烤串吧,不对,是新郎。